婴儿遗体在医院太平间“失踪”孩子遗体去哪儿了?

12.12.2014  10:23

吴宇芬的孩子出生时的脚印(左),明显比医院提供的婴儿遗体的脚印要大。

吴宇芬还保留着儿子出生后的照片。

聚焦医患纠纷之案例

婴儿遗体在医院太平间“失踪”

父母要求尸检,发现不是自家儿;该案将迎来二审诉讼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骆南华  文/图

        12月10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吴宇芬夫妇与自治区某医院的医疗损害纠纷上诉案。两年多前,这对夫妻诞下的男婴在该医院接受治疗时死亡,后来他们要求尸检,却发现医院提供的遗体并非自己的亲生儿。历经两年多的诉讼后,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吴宇芬夫妇提起上诉,他们想弄明白,孩子到底是怎么死的?遗体为何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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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儿死亡后还有医疗费?

        吴宇芬今年28岁。2012年2月11日,她头胎产下一名重3.6公斤的男婴。产前她做过彩超检查,孩子心脏的主动脉有偏小的可能。在多家医院做产前检查时,医生的说法是:孩子出生后可能会慢慢发育改善,也可以做手术。她便安心等待小生命的降临。

        吴宇芬在南宁市妇幼保健院顺产,新生儿获得最高评分10分。11天后,孩子出现气促、吐奶等症状。2012年2月21日晚上,吴宇芬夫妇将孩子带到一家自治区级医院诊治,孩子被初步判断为重症肺炎、先天性心脏病等。在26天的治疗中,孩子的病情反反复复,同年3月18日被宣告死亡。

        吴宇芬以为孩子是因病正常死亡,当天就按照医院的要求,写了委托书,同意将孩子的遗体委托医院太平间的工作人员,送南宁市殡仪馆火化,不留骨灰。医院让她回家等候通知。

        孩子死亡10天后,医院通知吴宇芬到医院办理出院手续,称没办理出院手续,孩子的遗体无法火化。在结算出院费用时,吴宇芬发现,孩子死亡当天,他们查询到的治疗费用为6.8万多元,结账后却增长到7.9万多元。人死后怎么还会产生费用呢?她到该院医患办进行投诉,院方纠错后才按6.8万多元结账。

        当天,吴宇芬对孩子的死因提出质疑,这时医院才给她一份《尸检通知书》。她认为院方没有及时告知,遂拒绝签收。医院方称:尸体已经火化,签不签收没有任何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