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村干部待遇得到大幅度提高

20.08.2015  11:30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杨盛  通讯员 李保昌)“以前涨工资、提待遇都是国家正式职工的事,与我们村干部没有关系,今年城区给我们村干部涨工资,让我们工作更有奔头、生活更有甜头、干事更有靠头了。”邕宁区蒲庙镇华康村党总支书记黄详战兴奋地说。

  长期以来,邕宁区村干部待遇普遍偏低。据统计,全城区324名定工干部月平均工资(含绩效)约1100元左右,203名半定工干部月平均工资(含绩效)仅600元左右,远远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制约。为破解村“两委”班子年龄老化、士气低落、代际断层等问题,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邕宁区科学制定提高村干部报酬、村干部养老补贴、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实施方案,并在第一时间召开城区及乡镇两级工作布置会,明确民政、财政、人社、乡镇等各相关单位部门具体职责。

  “待遇提高了,我们的工作积极性就更高了,我们一定会努力把基层工作做好,把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好,带领广大群众共同致富。”邕宁区新江镇新乐村党总支书记施可立说。

  据了解,今后,邕宁区村级书记、主任“一肩挑”每月1700元,书记或村主任每月1600元,其余定工干部每月1500元,半定工干部每月1000元。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将根据年终考评情况确定,定工干部考评优秀的每人每年3000元以上,称职的2000元以上,半定工干部相应减半。按最新标准核算,书记、主任“一肩挑”每月报酬(基本报酬+年终业绩考评奖励)最高可达1950元,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1850元,其余村定员全额补贴干部1750元。同时,村干部养老补贴也将从2014年的“任期满一年”每月10元提高到每月15元。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从每村每年1万元提高为每村每年2万元。村干部报酬、养老补贴及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将于8月底前全部兑现到位。此外,邕宁区还将建立村干部待遇稳定增长机制,每两年调整提高一次村干部待遇,具体标准参照南宁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

  下一步,邕宁区在严格落实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同时,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干部设岗定责、工作例会、请销假、绩效考评、经费监督审查等制度,严格督查考核,加大村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村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实现待遇提高与业绩提高同步提升目标。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