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深夜大声说话 男子嫌吵捅伤两人其中一人重伤

02.07.2015  10:46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梁侦  通讯员    蔡梦婕)在酒楼工作的黄某和潘某因为工作关系,平时很晚才回到家。他们没想到,对门邻居李某对他们深夜说话音量大早有意见。这天,忍受不了的李某被酒精壮了胆子,愤怒地拿刀将两名邻居捅伤。7月1日,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站在西乡塘法院的被告席上。

  李某居住在友爱村。今年1月23日晚上,李某和朋友在家附近吃夜宵、喝酒,他喝下一斤白酒。24日凌晨3时,他和朋友从外面喝酒回到住处,听见对面传来大声说话的声音。原来,租住在其对面的黄某、潘某正在喝酒聊天。李某回来后本想休息,但是听到阵阵说话声,始终无法入睡。其实之前因为黄某、潘某经常深夜在出租屋内大声聊天,影响到李某休息,他一直对此耿耿于怀。

  这次在酒精作用下,满腔怒火的李某从家里拿了一把长约20厘米的刀,直接冲到对面敲门。他边敲门边警告对方不要再吵了,过了一段时间,房内的黄某才走出来开门。李某见门一开,就走进屋内,大声喊“吵什么吵!

  前来开门的黄某于是道歉说他们不会再吵了,并递给李某一根香烟。让黄某没有想到的是,李某竟然举起一把刀,朝他捅来。黄某被捅后,转身朝屋内跑,躲到一张铁架床后面。屋内的潘某见黄某身上流血,立即上前制止李某。李某朝潘某也挥了一刀,并用刀抵住潘某的身体,让其不要动。潘某停住后,李某跑下了楼。此时的李某逐渐冷静下来,在附近用手机拨打电话报警,然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黄某和潘某随后被住在隔壁的同事送往医院救治。

  事后经鉴定,黄某受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潘某受伤程度为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昨日,该案在西乡塘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提出对李某处以3年6个月到4年6个月的量刑建议。原告代理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要求李某赔偿黄某66581.33元,赔偿潘某  3621元。该案将择日宣判。

编辑: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