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部分建筑工地须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设备(图)

12.08.2015  10:40

参观者在现场拍照取经。 南国早报记者 徐庆成摄

南宁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扬尘治理和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

部分工地须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设备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徐庆成)近日,南宁市城乡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扬尘治理和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轨道工程以及市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两公里以内在建项目,必须在固定围挡上设置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设备。8月11日,1400多名工地管理者、南宁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人员,参观学习“标准化”在建工地。

        通知要求做好降尘细节

        南宁市建管处主任钱强告诉记者,根据已下发的通知,轨道工程以及市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两公里以内在建项目,必须在固定围挡上设置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设备。这一举措将逐步在全市房建、市政道路等设置固定围挡的工程推行。其中,轨道、土方作业、基础施工、市政道路工程以及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两台以上喷雾车(垂直射程为2~3米),用于低空抑尘;或1台以上雾炮车(大型雾炮车水平射程为100~120米,垂直射程为70~90米),用于高空抑尘。

        据悉,今后南宁城建部门将重点针对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环境卫生要求开展检查,对不按要求开展整治的工地一律按上限实施严管重罚。同时,继续在建筑工地开展可视化技术管理,切实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