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部署下一步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16.05.2016  11:48

  2016年4月29日,广西财政厅在南宁召开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视频会议,区直各单位有关领导、各市财政局分管领导、政府采购科(办)科长(主任)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财政局局长及有关领导、市县单位有关领导以及政府采购监管人员等在市、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席鸿康主持;厅党组成员、国库支付局许丽萍局长传达了财政部刘昆副部长、刘祝余司长在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黄伟京作了工作报告。 

  黄伟京厅长指出, 2015年全区采购规模取得历史性突破,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全区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147.65亿元,实际完成采购金额1060.52亿元,节约采购资金87.13亿元。各级财政部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勇于突破和创新,在 建立健全制度、加大采购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处理投诉案件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下一步,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财政“十三五”规划既定方针目标,发挥政府采购在供给侧结构型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从“建机制、简程序、抓监管、促公开”着手,以加强监管为重点,着力构建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和执行机制、转变监管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推动广西政府采购各项改革向纵深发展。 

  黄伟京厅长提出了当前全区政府采购要着重抓好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转变监管思路,既要注重程序监管,更要注重制度建设,既要注重事前监管,更要注重事后监管。要围绕法定职责,重点抓好“三定”,即定政策、定规矩、定标准。要转变观念,简政放权;要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管理;要加大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要勇于创新,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各类改革。 

  二是要求各采购单位要履行好采购需求制定、内控机制建设、政策功能落实、履约情况验收、采购信息公开五个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高效、公平公正地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三是要结合巡视发现政府采购方面问题,认真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四是要加强宣传,提高政府采购工作影响力。 

  五是要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促进政府采购改革推进、效能提升和监管创新。 

  六是要依法推进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 

  七是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讲规矩、守纪律、敢担当、廉洁奉公的干部队伍。 

      与会的各市政府采购工作负责人就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进行交流沟通,并研究讨论有关制度方面意见和建议。   信息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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