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部署全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

15.06.2016  21:31

  为全面掌握全区政府采购信息情况,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广西财政厅结合本地实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16〕22号),从三个方面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责任。各编报单位要深刻认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单位内部要相互协调和配合,认真完成信息统计工作,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准确、及时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相关资料。各单位要对采购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并撰写分析报告。 

  二、认真学习,掌握填报要点。各编报单位要认真学习新系统填报说明和要求。做好本单位信息设置和维护。完整真实填报数据。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统计指标的内涵、编报方法及口径变化,确保数据不重不漏、内容完整、真实可靠。加强对工程采购项目数据的统计工作。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工程采购数据采集、录入和统计工作。 

  三、按时报送,严格考评管理。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工作中,针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或是报表系统出现无法上报、不能升级、审核错误、逻辑关系等问题,及时向上级沟通,请求指导解决,有效提高信息统计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全面完成201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任务。财政厅对201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进行不定期核查,在年报工作结束后,综合基础工作、报表报送情况、报表质量、数据完整和漏报等因素,对2016年信息统计情况进行考评,并对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信息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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