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部署土地督察和专项审计问题整改

11.12.2014  17:42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土地总督察有关要求,切实推动重点问题整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日召开视频会,部署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对问题突出地区进行警示约谈,并明确对整改不到位地区实施“三不”。自治区政府主席巴特尔强调,要充分认识依法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土地督察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会议部署了土地督察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盟市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的整改要求,以及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地区不予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不予拨付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不予重大项目倾斜的“三不”原则。会议还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督办,对整改不到位、查处不力的地区予以约谈和公开通报。
  巴特尔强调,要认真分析问题成因,研究提出整改方案,特别要从思想上转变观念,坚持标本兼治,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并进一步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在保障建设用地需求的同时不断创新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工作机制。
  视频会后,自治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对2014年卫片检查、土地督察发现问题突出的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赤峰3个市,土默特左旗、兴和县、集宁区、察哈尔右翼前旗、松山区、元宝山区、科尔沁右翼中旗、海拉尔区、扎兰屯市9个旗(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及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
  今年以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违法高发、管理形势比较严峻的实际,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严格督察,实施了限期整改等一系列工作。特别是进行公开督察试点,引起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强化了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土地利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