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多部门联合启动打击出租车行业非法运营专项活动

29.12.2016  02:04

我是送亲戚的,没收钱。”面对执法人员,从事非法营运的男子这样解释。但车上不仅放着“欢迎乘坐出租商务车”字样名片,车上乘客也承认每人给了其45元车资。12月23日上午,包括南宁市公安局在内的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继续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打击,截至12月23日17时,在5+3重点场所共查处非法营运(“黑车”)案件34件,其中查扣小客车(含面包车、小轿车)6辆、克隆出租车2辆、电单车26辆。

现场 非法揽客男子狡辩

当日上午11时许,一辆柳微车在火车东站附近一条小路边停靠,车上乘客还没下车,就被执法车辆前后包夹。驾驶员很快被执法队员“”到了执法车上做询问笔录,但男子坚称“车上有一个是我姑,其他的都是亲戚,我送他们坐车去广州喝喜酒,没收钱”。

经过执法队员对车上5名乘客分别询问后发现,5人都来自天等县上映乡,准备乘坐动车前往广州,司机收了每人45元车费。执法队员对柳微车进行检查时,也发现车上放有写着“欢迎乘坐出租商务车”字样名片,还有一把折叠刀具,而一块较大的纸板上甚至还写有“南宁”两个字,“平时可能就是放着这块牌在车头揽客”。执法队员介绍说。最终男子承认自己从事非法营运,并在询问笔录上签了字。

几分钟后,一辆今年才上牌的日产轩逸在火车东站揽客被查扣。“我们对南宁不熟悉,出站后准备去埌东客运站转车,这个司机就说20块一个人。”车上乘客介绍说。“坐地铁才两块钱,10分钟就能到。”最终执法队员引导乘客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离开。

行动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据介绍,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在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开展联合打击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整治内容包括克隆出租车,非法营运小轿车、面包车,非法营运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其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行为。

查获的非法营运车辆超过规定期限30日未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公开集中销毁。非法营运驾驶员具有从业资格证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不再准许其从事出租汽车营运。非法安装出租汽车营运标识、改装出租汽车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也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对伪造、销售车辆牌照给非法营运车辆,对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对执法和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专项行动办公室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快速受理和处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举报者,并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24小时举报电话:244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