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采取强力措施持续严打传销犯罪

01.10.2017  18:14

今年以来,针对当前突出的传销犯罪问题,公安部继续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传销犯罪,加大力量投入,采取强力措施,集中打击以“虚拟货币”等为包装的网络传销和传统的聚集型传销,坚决遏制传销犯罪的蔓延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今年1至9月份,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5983起,同比上升118.5%,涉案金额近300亿元。

近年来,传销犯罪案件名目繁杂、持续多发,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对此,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工商、教育、人社、住建、工信、商务、银监等部门及检法机关、金融机构的协作,综合采取预警监测、社会面防控、专项打击、重点案件查处、警示宣传、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等措施,持续开展打击整治。2010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传销犯罪案件逾3万起,依法惩处犯罪分子数万名。

据介绍,当前传销犯罪主要分为以聚居、“洗脑”为特征的聚集型传销和以网络传播信息、发展人员为特征的网络型传销两大类。网络传销犯罪具有蔓延迅速以及迷惑性、欺骗性强等特点,尤其是以各种“虚拟货币”为名实施的传销犯罪此起彼伏、危害严重。各地公安机关审时度势,依法严厉查处了“五行币”、“克拉币”、“维卡币”、“霹克币”、“马克币”、“恒星币”、“亚欧币”、“网络黄金”等一批重大案件,涉及所谓的“虚拟货币”达107种。同时,各地深入排查线索,加强协调联动,先后查处了以“蝶贝蕾”、“明明商”、“中绿”、“1040工程”、“西部大开发”、“原始股发售”等为名的一批重大聚集型传销犯罪案件及衍生的暴力犯罪案件。对查处的有关重大案件,开展社会宣传,以案说法,警示公众。

今年8月以来,结合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开展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公安部专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等聚集型传销犯罪,紧盯传销犯罪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坚决惩处传销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以及威胁、引诱学生、未成年人等参与传销活动的重点人员。天津、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陕西等地公安机关接连破获重大案件,捣毁传销窝点1700余个,查获、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800余名,解救一批被骗入传销组织的学生。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会同各相关部门,继续保持对传销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共同深入推进社会面和网络空间的打击防范工作,着力“挖源头、端窝点、摧网络、强警示”,严惩犯罪分子,铲除犯罪团伙,绝不允许传销犯罪活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主动关注执法机关和媒体对犯罪手法的揭露和对典型案件的警示报道,不断增强防范意识,高度警惕以“虚拟货币”、“消费返利”、“股权升值”等为名,行“拉人头”、收“入门费”之实的行为,理性对待违背常理的“高额回报”,防止被传销利诱、被谎言蛊惑,远离传销、拒绝传销,切实维护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