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潜力 节约集约

24.11.2015  12:56
    在田东县东面的平马镇牛行村4组,有一处面积为64亩的城市三产用地,因业主无力开发,致使土地闲置多年。为提高土地利用率,田东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了该宗土地,通过公开拍卖,以158万元/亩的价格出让给一家房地产公司,建起了一座商贸城。
    这是广西国土资源系统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自治区把盘活存量用地作为破解用地难题、保障服务稳增长的重要抓手,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要求,向全区分解下达2015年度盘活存量用地17.25万亩的任务,着力释放存量用地空间,提高存量用地在土地供应总量中的比重,督促各地通过内部挖潜向存量要地,为新常态下的稳增长项目落地提供坚实保障。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全区已盘活存量用地13.56万亩,占年度任务的78.6%。
    1 分解任务 三年消化50万亩存量用地
    近年来,广西各地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走出了“向山要地”“向海要地”“向空中要地”“向存量要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的创新路子。
    然而,一些地方节约集约的科学发展理念还不够牢固,市场配置机制尚不够健全,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有待加强。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统计显示,广西现有存量建设用地高达50万亩,各地平均供地率普遍较低。
    如何解决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问题,增加土地开发利用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已成为摆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肖建刚多次强调:“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资源利用新趋势,必须更加注重存量盘活和增量优化。
    基于此,该厅把盘活存量用地作为保障服务稳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年度考核指标管理体系,制定印发了《关于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在全区开展了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调查、征而未供土地清理整治、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清查整改等工作,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化、规范化。
    今年初,自治区向全区14个市分解下达2015年度盘活存量用地任务17.25万亩,同时要求各地3年内分批消
    化完现有的50万亩存量建设用地。
    为把盘活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国土部门纷纷出招,狠抓落实,效果可圈可点。
    钦州市把任务分解到钦州市主城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马产业园、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和浦北县,并拟定了2015年土地出让计划。截至目前,全市已盘活存量土地1.5万余亩,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115.84%。
    贺州市还把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每月定期对各县(区)盘活情况进行汇总、更新台账。对涉嫌造成土地闲置的项目,以市政府名义发布闲置土地处置公告,要求业主按期开工建设。截至10月底,全市已盘活存量用地7560多亩。
    在资源需求刚性上升的现实背景下,用地指标是加快土地批、征、供、用的“助推器”,也是促进存量用地盘活的“风向标”。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今年坚决落实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限批措施,对近5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县,除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直至供地率达到60%以上。这项刚性政策激发了各地增强土地开发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积极性。
    2   批后监管 层层施压推动存量盘活
    批后监管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
    为促进闲置用地有效盘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用,进一步完善“一查多用”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制度,及时更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体系。
    据悉,自治区印发工作方案,专项部署全区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督导调研和上图入库工作,争取11月底前建成全区存量土地数据库,统一纳入“一张图”进行动态监管。
    在实施过程中,各地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
    梧州市对到约定开工时间仍未进场开发的项目,采取约谈、函告等方式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动工;对已经造成闲置的土地,采取“先经济、后行政、再法律”的手段层层施压,督促用地单位主动盘活消化,从源头上控制土地闲置现象。今年1至10月,全市已盘活存量用地700多亩。
    河池市深入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清查整改、囤地圈地和土地闲置问题专项治理、城镇存量建设用地集中清理等行动。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调查和上图入库工作,边调查核实边清理整改。今年以来,该市已盘活存量用地2600多亩。
    崇左市采取行政绩效与供地率挂钩、用地指标与供地率挂钩的方式,要求各地前5年批准用地供地率必须达70%、上年度供地率必须达到50%、当年供地率必须达到20%以上,年度绩效考核方可通过。同时,对盘活较好的地方给予指标奖励。2015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共下达崇左市盘活存量用地任务3660亩,目前该市已大大超额完成了盘活任务,供地率在广西14个市中保持前茅。
    3 多管齐下 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利用
    对国土资源部门来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既是保障稳增长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土地利用率、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乃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
    在总结过去节约集约用地经验的基础上,今年以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多管齐下,大力推行推行有效的节地模式,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利用。
    借鉴以税节地经验,厅本级制订了节地激励机制,通过完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体系,探索工业用地供应和使用制度改革新路子。
    厅本级认真实施新修订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持续发挥模范县对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示范引领作用。
    在建设用地指标管控上,最具典型意义的是贺州市的做法。
    作为全国最大的碳酸钙粉体生产基地,贺州市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人造岗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意见》、《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搬迁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对人造岗石项目用地,该市严格项目准入条件,凡低于4条生产线的项目不予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开发4条生产线的项目每条生产线用地不得高于20亩,4条生产线以上的项目每增加一条,其用地规模不高于18亩。自制度出台以来,贺州市已供应人造岗石项目2宗共17条生产线,实际用地面积仅为237亩,平均每条生产线用地不到14亩,节地效果十分明显。据了解,出台针对人造岗石项目用地规模的控制性政策在全国尚属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