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集团“五个强化”推进依法治企

21.12.2015  21:33
金融集团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头等大事,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加强法律风险防范队伍建设,优化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水平持续提高,各项业务合法依规开展,取得了优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强风险意识,依法治企理念深入人心。抓住金融业务高风险高收益的特性,牢固树立“风控第一,风控论英雄,风控压倒一切,风控就是效益”的风控理念,以收益覆盖风险,保障金融集团有足够底气和能力实现风险可控下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强组织建设,构建上下联动的法律风险防范网络。开创性地组建风险联控中心,在主要直属公司设置法律审核部门、全辖14个市级办事处设置法律审核专职岗位,配置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员,将法律风险防范关口前移至业务第一线,形成集团法规部统筹全辖、基层法务人员定点防范的上下联动法律风险防范组织架构,确保法律风险防范不留死角。

              三是强制度建设,规范经营管理卓有成效。先后出台160多项内控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财、管物、管事,并定期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总结管理和业务操作环节中重点、易发的法律风险点,在内控制度中嵌入防控措施,将法律风险管理落实到具体制度和流程管理当中,做到人人是防线,处处有预警。

              四是强预防管理,实现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由集团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信贷评审咨询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对重大经营决策进行法律可行性充分论证,提出法律解决方案,从源头开展法律风险防范。通过合法合规性审核、制订业务格式合同、规范印章使用、期开展合法合规性检查等方式实现法律风险事中控制。

              五是强分析研判,丰富处置手段,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创新风险处置化解手段,通过多种法律手段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取得积极效果。对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客户,帮助客户引入资金或新的投资者,为企业开展自救行动提供全程法律支持,帮助企业逐步恢复偿债能力度难关;对经充分论证确无恢复经营能力希望的客户,依法处置资产或启动诉讼催收程序,推进拍卖变卖资产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