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钢原副总贪污受贿1300余万元一审开庭

02.05.2018  19:22

法制网讯 记者徐鹏 通讯员李明 4月27日上午9时,由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蔡漳平涉嫌受贿、贪污一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蔡漳平在担任济钢集团技术中心主任、济钢股份公司总经理、济钢集团副总经理、山钢集团副总经理兼济钢集团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或单位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83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蔡漳平在担任济钢集团总经理、济钢股份公司董事长、山钢集团日照公司执行董事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356万余元,涉嫌贪污犯罪。

9年收受同一公司贿赂694万余元

2016年11月23日,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蔡漳平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办案人员介绍,最初找蔡漳平核实的,是群众反映其收受某煤炭公司贿赂694万余元的问题,蔡漳平到案后,很快如实供述。这也是指控中受贿数额最大的一笔。

1960年出生的蔡漳平,从济钢炼铁厂见习、值班工长干起,先后任车间副主任、技术科科长、炼铁厂厂长、生产部部长等职,1999年起,先后任集团技术中心主任、济钢股份总经理、山钢副总经理兼济钢股份董事长。

2005年8月的一天,一煤炭公司老板经人介绍,到分管济钢原料处的蔡漳平家中“拜访”。

该老板告诉蔡漳平,“公司给济钢的供煤量不大,货款结算也不及时,今后请蔡总多操心。

蔡漳平答应,“业务上的困难我给你协调。

该老板说,“公司效益好了,我一定会报答你。

没过几天,双方达成协议:由蔡漳平帮助该老板的公司增加与济钢供煤业务量,协调回收货款。与此同时,该老板将煤炭利润的三分之一,作为给蔡漳平的回报。

蔡漳平当庭承认,在和该老板第一次见面时,自己就存有私心。为了利益交换看起来“名正言顺”,2005年9月至2014年8月,该老板专门成立三家新的公司,并通过蔡漳平妻子及妻弟等人成立的某商贸公司、某经贸公司,以代理费、咨询费名义先后送给蔡漳平694万余元。

令人唏嘘的是,在双方每年签订一次的“综合服务协议”中,彼此的请托和利益分成均写得一清二楚。

办案人员说,蔡漳平利用自己的职权为该煤炭老板公司谋利,以亲属成立的公司作为收受好处费的平台。

利令智昏。起诉书指控,蔡漳平还具有多次索贿的行为。

2014年5月,蔡漳平以办公室装修为名,向一下属企业索要了18.5万元。

据蔡漳平交代,他当时虽然担任山钢集团副总经理,但已不在济钢集团和山钢集团日照公司兼职,“不能像以前一样,可以直接从这些公司贪污公款,我就把目光放在了下属企业上。

2014年11月和2015年4月,蔡漳平均以办公室装修为名,向另两家下属企业分别索要了29万元和31万元。起诉书指控,蔡漳平前前后后多次向下属企业索要住房、轿车、登山机、现金等财物,共计28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