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财政多举措加强教育扶贫工作

16.12.2015  00:01

  近年来,钦州市钦南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贫困家庭子女就业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从学前教育阶段学生到大学入学新生的资助体系,确保本区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钦南区财政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资源及其他资源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近年来,对公办幼儿园投入3348万元、民办幼儿园投入300万元,对幼儿园进行了升级改造。新建、改扩建镇中心幼儿园、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共88所。同时,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城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按800元和1200元二个档次给予资助;按照分级负担原则,自治区与市(区)4︰6比例落实本级配套资金。2014年发放入园资助资金143.678万元,受益幼儿人数2731人;2015年发放入园补助资金146.65万元,受助人数2933人。 

  二、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到位 

  为切实保障特殊困难地区学校正常运转,对片区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对特殊学校学生从2014年每生每年12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4000元。积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制度,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对贫困生给予补助。2014年发放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711.25万元,受助人数11420人;2015年已发放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548.6万元,受助人数8900人次。 

  三、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 

  一是落实高中国家资助制度。2014年共发放资助金15.6万元,受助人数208人次。2015年共发放20.5万元,受助人数205人次。二是对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子女学生实行免学费补助。2014年共发放免学费补助2.642万元;2015年共发放免学费补助1.027万元。三是资助贫困大学生入学补助资金4.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万元,本级资金1.5万元。四是实施好“雨露计划”。对符合条件的102名贫困学生给予补助27.3万元。五是将“金秋助学”计划所需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每年安排了2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 

  报送单位: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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