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原副市长陆钦华受审 行贿老板举报牵出贪腐案

25.06.2015  14:48

  新华网南宁6月25日电(记者熊红明)广西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案24日在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开审。检方指控陆钦华于2003年至2014年利用担任钦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伙同或单独收受他人贿赂,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财产无法追回。在庭审中,陆钦华表示知错、认错、悔错、改错,愧对钦州人民。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4年,陆钦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6笔贿赂共556万元。其中最小的一笔6万元,最大的一笔为伙同钦州市海洋局原副局长梁荣好共同收受的200万元。

  此外,陆钦华还被指控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无法追回。检方称,2010年9月,钦州市政府决定在钦南区沙埠镇利用钦廉林场的土地开发建设园林式墓园。其中,200亩用于解决滨海新城项目当时拆迁的坟山安置,其余由钦廉林场或其引进的公司开发建设。随后,陆钦华让刘某注册了一家公司,该公司先后与钦廉林场、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合作开发该项目。然而,在未经民政部门立项审批、未办理用地审批、施工许可等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陆钦华就要求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先向该公司支付315万元预付款。如今,项目迟迟不能开工建设,但这笔预付款已被刘某用于购买车辆、还个人欠款、支付房租等,导致国有财产315万元至今无法追回。

  随着庭审进行,陆钦华贪腐案逐渐显出脉络。2004年4月,北京国润水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钦州市政府、钦州市城投公司签订了钦州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合同,获得河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权、经营权和收费权,期限为30年。此后,钦州市政府打算收回河西污水处理厂,并成立以陆钦华为负责人的谈判小组,由钦州市开投集团出面向国润公司回购。然而,谈判最终破裂,国润公司要求市政府拨付1000多万元污水处理费。

  经调查,国润公司负责人张某曾向陆钦华送上50万元,感谢陆在项目建设及后续谈判中的帮助。因为谈判破裂,张某去年4月向自治区纪委举报,陆钦华贪腐案由此被起底。

  在庭审中,陆钦华表示由于自己放松了廉洁自律,收取他人贿赂,破坏了领导干部的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愧对钦州人,表示知错、认错、悔错、改错,愿意认罪服法,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