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民工维权路漫漫阳光调解终定乾坤

17.03.2016  12:18

钦州市:农民工维权路漫漫阳光调解终定乾坤

   

多亏了你们,我才能拿到工伤赔偿”,“少了很多麻烦,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2016年3月9日,在钦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现场,农民工何某与广西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何某最终获得工伤赔偿8万元。

何某是钦州市某工业园区项目部从事混凝土浇注工作的农民工,2015年6月4日在工地扶正料斗时不慎砸伤手指,其后被认定为工伤,并经钦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了伤残等级 ,但因赔偿数额存在争议,何某一直没有获得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 2016年春节过后何某向钦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走上了法律维权之路。

钦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法受理后,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先后进行了庭前和庭后调解,但双方均没有达成和解协议。分管仲裁工作的副局长在获知情况后,又召集仲裁员和双方当事人做最后一次调解,经过仲裁员一个上午的以理说法、个案分析,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才出现了上述一幕。

这是钦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今年开展“阳光调解”,化解劳动纠纷的一个典型事例,通过耐心细致的讲理讲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理服人,打造仲裁调解服务新平台,得到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致认可,为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供稿:钦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