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召开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动员会

05.08.2015  13:47

  2015年8月4日,中共钦州市委、市政府召开钦州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动员会,会议由副市长李斌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丛出席会议并做讲话。

  会上,由钦州市环保局局长符锦成通报钦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突出问题,并部署全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会议指出,环境问题不容忽视,去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提出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并对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规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多项政策,明确了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

  会议要求,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城市扬尘、露天烧烤等的整治;深入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大工业废水、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污染治理力度,加大城市生活污水直排口截流截污工作力度,彻底消灭生活污水直排口;认真落实《钦州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钦州市茅岭江、钦江、大风江三江整治实施方案》;加快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全面改善钦州市环境质量。

  会议强调,钦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十二字方针。全市各级党政部门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努力实现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部门协同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各个部门各负其责,首先不要讲条件,先讲干活,干活干活,干了才能活,办法总是比困难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环境保护实施监管,联动执法。要强化责任意识,守土有责。

  副市长李从佳,市政府相关协管副秘书长,各县(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各开发区、管理区工委或管委主要领导,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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