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大力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22.12.2014  12:34

  近年来,钦州市利用国家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的契机,采取措施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有效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 

  钦州市根据“正税清费”的原则,围绕“减负”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取消、减免收费政策,清理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了执收单位收费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011年以来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82项,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免征16项,降低收费标准8项,转为经营性收费5项。以上取消、免征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每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200多万元。 

  钦州市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逐步扩大非税收入改革范围,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86个单位12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今年8月还正式上线运行了非税收入电子缴库系统,实现了缴款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和财政部门四方网络系统的对接,截至9月中旬,市本级完成了非税收入电子缴库试缴,成功缴库2055笔,极大提高了非税收入缴库效率。根据非税收入的特点,利用非税收缴系统和非税收入票据,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源头管理”,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中专门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固化,执收单位只能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票据全部通过系统领用和核销,杜绝了以行政事业性收费名义自立项目乱收费的现象。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钦州市采取三种手段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一是网站公开。财政及物价部门每年及时将全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对社会公布,把政府部门收费的权利清单晒在阳光下,明确凡未在目录之列的收费,有关企业和个人一律可以拒绝缴纳。二是亮证收费。各执收部门对本单位执行项目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上墙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一一列明,收费时做到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三是电话举报。物价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热线电话,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12358”热线电话举报,让企业和社会实时对各执收单位收费行为进行监督。 

  钦州市在具体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时,严格审查四类收费行为。一是严审收费许可证 在实施年审中,钦州市把近年来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作为审查的重点,今年共对94个有执收权的单位进行了综合年审,年审收费项目124个,年审率100%。二是严审涉企收费。年内已对小微企业缴费负担进行了抽样调查,对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进行了清查,对涉企收费进行严格管控。三是严审服务性收费。对经营服务性收费,钦州市物价和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年内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已开展了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和高等院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清理工作。四是严审培训班收费。严格核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建设领域专业管理人员等培训班收费标准,让各培训单位明明白白收费,清清楚楚办班。 

     

      信息报送:钦州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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