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法制办与钦州学院举行《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委托起草签约仪式

02.12.2015  16:42

11月25日下午3点,钦州市法制办与钦州学院在钦州学院会议室举行《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委托起草签约仪式。市法制办副主任邱浩先、钦州学院海运学院党委书记(海事法研究所所长)王书庵教授等双方代表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仪式由王书庵教授主持。

会上,市法制办与钦州学院签订了《委托立法合同》,市法制办副主任邱浩先同志在会上作了讲话,钦州学院王书庵教授作了发言。

邱浩先同志指出:为打破传统的“部门立法”模式,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经市政府同意,钦州市首次尝试委托立法,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委托社会力量起草。这是钦州市立法工作中第一次将政府规章草案委托社会力量起草,是钦州市在探索创新立法机制中迈出的坚实一步!是钦州市在立法工作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2015年,选定了《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作为首个委托起草项目,并在多家单位报送的项目申请书中评定出钦州学院作为承办单位。希望钦州学院不辱使命,勇挑重担,圆满完成钦州市委托的这一立法起草工作任务,为钦州市的“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开门立法”作出贡献。

王书庵教授代表钦州学院郑重承诺:我们将珍惜这次委托立法的机会,举全校之力,整合校内外一切法律人才和力量,在《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拿出一份客观、公正、公平,具有前瞻性、创新性,超脱于政府部门利益,更好地体现群众利益的规章草案文本,向社会、向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