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规范预算单位现金使用管理

24.11.2014  18:58

  为解决长期存在的提现金额大、部分支出脱离财政监管的问题,钦州市财政局出台《钦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规则》,修改完善现金提取动态监控规则,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现金使用管理。 

  一是根据工作职能和实际现金需求将市本级预算单位调整为三个类别,并根据其类别实行档次管理。其中,一类单位7个,二类单位18个,三类单位207个。 

  二是降低每月现金累计提取额度。将原来的2万元/天、5万元/天修改为5万元/月、10万元/月、30万元/月,从总量上控制每月现金提取量,促使预算单位加强现金使用管理。 

  三是预算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须提取大额现金,须递交相应说明材料,待财政部门调查审核后,方可予以支付,确保现金使用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从实施效果来看,10月份市本级授权提现额为580万元,比1-9月月平均额减少114万元,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预算单位的现金使用管理,同时还促使预算单位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其中9月、10月份公务卡刷卡量分别为272万元和245万元,创今年来单月刷卡量新高。 

     

信息报送:钦州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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