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新购商品房可享契税补贴 办事只用跑一部门

16.06.2015  15:50

钦州市出台46条措施促进“稳增长”

新购商品房 可享受契税补贴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陈诗圆

为扭转较为严峻的经济发展形势,钦州市出台《精准实施  做好稳增长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拟实施46条政策措施,促进该市经济实现“稳增长”。这些政策将为钦州经济发展以及市民带来哪些利好?6月15日,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些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1  新购商品房  享受契税补贴

在市民较为关心的购房置业问题上,《意见》有不少支持房地产发展的“干货”。

“为鼓励房地产投资开发和销售,将对一定时期内新购商品房实行契税补贴。”钦州市住建委主任沈小军介绍,该市计划在2015年下半年,实施为期3个月的大型房地产交易促销,期间购买商品房和改善型住房,给予补贴,补贴金额由契税入库级次同级财政负担。

意见》加大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继钦州今年放宽二套房贷款政策之后,如今又将取消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按揭贷款限制。对职工新购买、建造自有产权住房的,不论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不再查询借款人家庭持有住房套数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次数,市民利用公积金改善居住条件的机会增大。

同时,对异地购房者,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有优惠。外地户籍到钦州购置首套住房的,一律按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以前棚户区改造、安置,都是通过实物建房分配,如今将实施‘以购代建’、‘以租代建’。”沈小军介绍,该市将停止新建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及危旧房改造实物建房项目,通过政府回购、安置市场化购房等方式消化存量商品房。

另外,为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将打破垄断,逐步改变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供电、供水、燃气、消防配建的垄断经营局面。

此外,已建成且入住率达到30%及以上或在建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优先完善周边的路网、污水垃圾处理、供水、供电等公共配套设施。对入住户数100户以上并符合公交发展规划的住宅小区,公交公司必须开通公交线路。

沈小军表示,这些优惠政策具体细则正在制定,等待政府常务会通过便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