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获评“自治区文明城市”

29.05.2015  14:4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日报钦州讯  (记者张冠年)5月26日,自治区召开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会。钦州市荣获第六轮“自治区文明城市”称号。

2010年8月,钦州以迎接自治区第十二届运动会为契机,吹响争创自治区文明城市集结号。四年间,钦州市委、市政府将创城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指挥长,各级各有关部门则以聚沙成塔的勇气和集腋成裘的魄力,带动创城工作实现由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同时,广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文明市民,创文明社区”“礼让斑马线”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市民文明水平,增强市民参与创城、支持创城的自觉性。

此外,该市还以医疗卫生惠民、社会保障惠民、安居惠民等十大惠民工程为保障,不断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通过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巩固提升、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巩固提升等巩固提升工程,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目前,该市共有全国文明单位9个、文明村镇7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111个、文明村镇5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