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3个集体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17.03.2015  10:47
 

2014年钦州有1个集体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个集体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1人获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充分展示了钦州妇女在本职岗位上开拓进取、拼搏奉献、勇攀高峰、争创一流的精神。

 

据了解,钦州供电局95598服务热线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灵山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股、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钦州市龟王堡龟鳖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桂艳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此外,钦州市妇联副主席杨洁、钦南区四海珍贵苗木基地负责人黄晓芳、钦州市第十一小学校长黄美兰、浦北县第一幼儿园园长李燕、灵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制科科长陈锦妹等5人被自治区妇联授予“广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钦州港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股、灵山县妇联、钦北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钦州供电段钦州东变配电运行工区等4个集体被自治区妇联授予“广西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等8个集体分别获得“自治区巾帼文明岗”、“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钦州港区果子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彭桂喜、灵山县妇幼保健院科教科主任吴冰获得“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编辑: 何健 作者: (钦州市妇联 黄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