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错案的纠正:强化证据意识严把审查逮捕关

31.10.2016  12:06

聚焦“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系列报道之二           

 

  2015年1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一审对王玉雷冤错案真凶王斌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婧摄 

  “侦查监督位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的前沿,防止冤假错案的责任重大,如果守住第一道关口,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第一道关口失守,后面的起诉、审判环节就可能出现‘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的情况。”2015年6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如是强调。

  这次座谈会还专门安排了一个特别环节:邀请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和顺平县检察院检察长曹金耀、侦查监督科科长蔡文凯介绍办理“王玉雷故意杀人案”(本网曾多次报道)。在犯罪嫌疑人王玉雷已经承认故意杀人的情况下,他们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引导公安机关调整侦查方向最终抓获真凶王斌。

  今年6月,王玉雷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成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的标杆性案件。

  强化证据意识严把审查逮捕关   

  一位长期从事侦查监督工作的老检察官告诉记者,每逢侦查监督部门召开大小会,他总被要求牢记并做到:强化证据意识,严把审查逮捕关,“”好手中的审查逮捕权。

  2013年6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印证了这位老检察官的说法。这个侦查监督条线“最高级别”的会议,以大篇幅内容强调了严把审查逮捕关的重要性:“要严格把握审查逮捕的质量标准,全面客观审查证据……

  而对审查中发现的合法性存疑的证据,2013年9月,最高检侦查监督厅下发《关于侦查监督部门调查核实侦查违法行为的意见(试行)》,就调查核实的范围、原则、方式、期限、调查后的处理作出规定,对调查核实工作既提供了依据,又进行了规范。

  办理王玉雷案时,保定市和顺平县两级检察院正是按照最高检的要求,强化证据意识,排除非法证据,将审查逮捕案件办成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王玉雷是在2014年3月15日被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审查证据材料时,我发现口供和物证都有疑点。”蔡文凯回忆说,在随后的提讯中又发现王玉雷右臂打着石膏缠着绷带。了解此情况后,曹金耀前往提讯王玉雷,王玉雷否认自己杀人,并表示自己“被打”了。

  意识到案情的复杂,顺平县检察院向保定市检察院汇报了案情,引起保定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两级院迅速对此案进行了专题研究。专题研究的结果是,彭少勇提出了“王玉雷有作案时间不足信、王玉雷有罪供述不足信、认定王玉雷有罪不足信”三个不足信。

  2014年3月22日,根据保定市检察院的指导意见,顺平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王玉雷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不能简单地拍板捕与不捕,既要坚持证据裁判规则,也要体谅被害人家属的伤痛;不仅要考虑公安机关办案的艰辛,更要认真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严把审查关口,做到不冤枉无辜不放纵坏人。”彭少勇对记者说。

  筑牢侦查监督环节防火墙   

  冤假错案对法治和司法公信的杀伤力巨大,“王玉雷案”后,侦查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大纠防冤假错案力度,筑牢检察环节第一道“防火墙”。

  “我现在明显感觉到,大家在审查逮捕案件时,对证据总是反复审查。”在彭少勇看来,和前些年相比,侦查监督部门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严,严把逮捕关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识越来越强。

  证据意识的不断强化,离不开最高检的正确指引。“不只是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也都要把防止冤假错案作为首要任务。”孙谦副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这次会议要求,正确认识逮捕的事实证据条件,做到“事实不能没有、人头不能搞错”,达不到这一条件的不能批准逮捕。高度重视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排除非法证据后,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坚决不能捕。切实转变证据审查方式,进行从客观证据到主观证据的全面科学的精细化审查,对证据存在罪与非罪的原则性、根本性矛盾的案件,坚持疑罪从无,依法不捕。特别是要重视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注重当面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证据意识的不断强化,离不开完善的制度建设。2013年9月,最高检颁布《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就严格把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作出详细规定。

  纠防冤假错案任重道远   

  “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顺平县检察院在审查办理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案时,针对多处疑点,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作出不批捕决定,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最终抓获真凶。”2015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专门提到了“王玉雷案”。后来,该案被写入《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

  在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彭少勇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点名表扬。2015年10月9日,最高检、中共河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彭少勇“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今年7月,彭少勇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

  “做了分内事却被老百姓褒奖。”在彭少勇看来,这些荣誉都是对“办案件就是‘办证据’”这一理念的肯定和鼓励。彭少勇认为,冤假错案就像癌症,没有人愿意得,但总有少数人会患上,“纠防冤假错案,任重道远。

  今年7月20日,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召开,曹建明检察长作了题为《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报告,强调健全检察环节重大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督促纠正、依法赔偿机制。

  2014年全国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2015年再次重申“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2016年明确提出“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

  尽管“王玉雷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但是我们还是希望未来不再出现“王玉雷”。

  (徐盈雁 /正义网北京10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