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闪耀新农村]桂林荔浦:“创星“引领文明新风尚

18.11.2015  15:50
      编前语:我区自2013年启动“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来,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紧密结合“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营造了“家家争星创星,户户认星护星”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11月17日起,广西新闻网推出《星光闪耀新农村》栏目,集中宣传报道广西近年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有效做法,加快实现广西“两个建成”目标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能评上这个‘十星级文明户’很开心,连我的孩子都为得到这个荣誉而自豪。今年,我希望还能被评上!”被评上2014年“十星级文明户”的桂林市荔浦县荔城镇白马厂屯村民陈家芳表示。近日,广西新闻网记者走进桂林市荔浦县荔城镇、修仁镇等地,采访当地“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情况。

      据了解,荔城镇白马厂屯筹资40多万元建成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配备有篮球场、戏台、书屋、健身区等,充分发挥理论小广场作用,不定期公开张贴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打造文化宣传长廊,把“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镌刻在精美的石头上,并分布于村屯主干道显眼角落,用通俗化的方式,时刻提醒村民注意生态乡村建设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陈家芳是村里的积极分子,大小活动总有他的身影,对于“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活动给村里带来的影响,他说:“自从开展这个活动以来,随着思想觉悟的提高,村民们参加村里面的活动积极性更高了。

      荔浦县于2013年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通过村民自荐、自评的方式,民主评议推出“勤劳致富、清洁卫生、爱国守法、计划生育、团结和睦、文明新风、科学教育、诚实守信、社会公益、文化传播”等10个方面的星级文明户,其中致富、卫生、守法、计生、和睦等为“十星级文明户”评比的基本达标条件。截至2014年底,全县共评出县级“星级文明户”285户,乡镇级“星级文明户”2452户,有效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在农户中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良好风气。

      据了解,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强农惠农政策时,向“星级文明户”倾斜,如在农业部门开展的新型农民培训和人社局开展的农民工创业培训中,对“星级文明户”给予优先考虑,对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评比的村屯,在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修仁镇大榕树村拓村屯2014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清洁乡村百佳村屯和桂林市生态乡村,产业以砂糖桔、马水桔种植为主,人均种植水果面积达3亩多,2014年农民人均收入达4万多元。

      桂林市“星级文明户”的创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培养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代新型农民,逐步形成了“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良好风尚,有效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健康发展。  (冼妍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