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七措并举强化交通安全监管

21.05.2015  20:35

2015年1至4月份,防城港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6起,死亡2人,受伤22人,直接经济损失9.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下降66.67%;与2012年1至4月份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85.32%、85.71%、84.4%和84.87%。2012年至今全市没发生一起生产经营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措施有七项:

一是抓宣传。通过“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强化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抓督查。市安监局定期对交警、交通、运管、市政、质监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市东投公司在道路维护方面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行监督。

三是抓落实。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年度安全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2012年以来挂牌督办五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四是抓重点。以事故调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先后对上思县“3.29”、“4.24”和“1.7”、防城“4.13”四起涉及营运车辆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港务集团“11.28”厂内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责任倒查追究,进一步提高了企事业单位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五是抓制度。市安监局与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印发《关于全市路外和厂内交通事故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使厂内道路交通调查处理工作走上制度规范化。

六是抓配合。深化道路交通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市安监局、交警和交通部门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对全市所有客运、危运车辆安装使用GPS或行车记录仪监控系统,对全市重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的进行了专项整治。

七是抓执法,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检查,市安监局、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公安交警支队和质监局等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共检查危运车辆40余台次,暂扣了4台危运车辆的相关证件,责令1台超载危运车辆马上整改。

(防城港市安监局 吴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