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全力扶持农民工就业创业

04.02.2016  12:17

防城港市全力扶持农民工就业创业

 

2015年以来,针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人数逐渐增多的趋势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存在的困难,防城港市集中力量,以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为抓手,按创业促就业的思路,在政策、培训、资金、服务等各方面对农民工就业创业给予全方位扶持,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管理服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 防城港市政府调整成立了由38个单位组成的农民工工作和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全面覆盖、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整合和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推动了农民工就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职业技能不断提高,工资收入持续增长,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较快增长,劳动保障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 2015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农民工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了《2015年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提高收入水平工作方案》和《关于集中开展农民工就业专项活动的通知》、《防城港市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防城港市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和《防城港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等文件,为推动农民工就业安置、创业等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其中,2015年防城港市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共61户,对象审批合格35户(306万),已审批发放4户(29万)。 三是加强创业资金扶持,积极促进农民工创业。第一、 由市财政投入200万元担保基金扶持创业。2015年,为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适当提高了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上限,由原来的5万元(符合条件的妇女8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统一提高到10万。同时鼓励被征地农民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人员自主创业,对离开公益性岗位自主创业的,给予3个月工资作为创业资金的支持。 第二、 2015年,争取到自治区下达防城港市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5万元,其中港口区20万,防城区25万元。目前,已收到农民工申报创业担保贷款11笔,涉及金额72万元,均在审核中。 第三、 2015年自治区给予防城港市港口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项目两批补助资金共计500万元,目前已支出62.12万元(主要用于创业园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结余437.88万元。2016年3月-5月将增加对创业园项目二期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计划使用资金98万元。 四是加强园区建设,积极孵化农民工创业。 防城港市港口区农民工创业园项目是在北港安置区建设基础上承建的,位于企沙镇城区西面,项目总投资为9.45亿元。规划总用地面积788.78亩,计划安置4966户约16380人。创业园总面积约336亩,项目计划开发企沙镇北港安置区临街商铺厂房289间,分两期进行实施。创业园一期和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等一系列配套设施已于2015年6月份完善并投入使用。截止2015年12月底,共有17家业主签订入驻协议,共13家顺利开门营业,其余4家正在紧锣密鼓装修施工中。目前,第二阶段创业报名工作已经启动,现已有60多人报名创业,港口区结合农民工电商入孵工作一起同步推进。

(二)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一是强化培训基地建设。 积极申报,推动防城港市北部湾港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被认定为 “广西优秀劳务品牌”,并获得100万的资金支持,资金将用于培训机构的培训设备购置,开展培训课程、聘用指导教师、加强师资培训、基地能力提升等方面开支。 二是强化培训实用效果。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就业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健全完善农民工培训政策体系建设,研究制订了《防城港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考核细则》、《关于做好农民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防城港市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大培训活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促进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政策体系,大力开展农民工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着力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并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引导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等多种模式,有针对性地举办电工、涉及汽车驾驶员、家政服务员、焊工等15个职业工种,累计培训9225人,培训农民工 5372名,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3800人。     

(三)严格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一是完善制度,严格管理。 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资金监督管理质询、问责和跟踪反馈五项制度。同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资金的审批程序,未发现虚列申报、违反规定拨付、使用专项资金的现象。 二是 夯实基础,强化监督。 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明确发放的对象范围和对应的扶持政策,严格审核发放。建立健全各项补贴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的基础台帐,做好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使用的常规统计,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依托劳动力信息网络,实现享受政策对象、补贴审批流程的信息化管理。同时,完善督促检查制度,建立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人社、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对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人员履责和依法办事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 三是防微杜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坚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专项资金管理的严肃性,强化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高度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筑牢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是农民工创业工作的“生命线”,是纪律要求的“高压线”,必须专款专用。(供稿:防城港市人社局黄炳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