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多措施支持社会就业创业

10.10.2015  15:58

  2015年,防城港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形势下就业创业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资金保障,支持社会就业创业形式更加多样,方法更加灵活。 

  一是完善服务业小微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优惠措施。使符合条件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切实减轻业小微企业负担。 

  二是完善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对采取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三是积极做好项目申报。争取将港口区农民工创业园列入自治区试点项目,并落实地方经费保障,发挥农民工创业园在促进社会就业创业中的引领作用。 

  四是扩大求职创业补贴范围。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的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区内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学校教育职业类毕业生也纳入补贴范围。 

  五是落实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社保保险补贴政策。对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企业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为基数进行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或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 

  六是提高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从2015年6月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750元提高到9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信息报送:防城港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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