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土流失 建设美丽广西

01.03.2016  09:40

靖西至那坡段高速公路采取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沿路风光美如画

 

西林县普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后山清水秀田园美

 

    今年3月1日,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施行5周年。《水土保持法》的修订实施是我国水土保持事业发展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以来,广西各地在全社会掀起了学习、宣传和贯彻的高潮,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大力配合和全社会广泛参与下,我区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取得了显著成效,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民水土保持意识进一步增强。自治区将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纳入了“六五”普法学习内容,各级水利部门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合理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正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这些,为《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

       

  ——配套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法》修订后,我区结合实际,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4年7月24日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组织修订了广西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各市、县也根据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修改完善了一批配套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据统计,2011年以来,区、市、县三级共出台规范性文件88件,为依法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

       

  ——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提速。全区各级水利部门抓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机遇,主动作为。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的原则,以规划为平台,以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岩溶石漠化区和重要水源区为重点,在抓好重点小流域治理和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基础上,又启动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在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统筹相关生态工程,发动社会参与,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全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全面提速。据统计,2011年至2015年,全区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851平方公里,其中中央和全区各级财政共投入10.63亿元用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先后对210条小流域进行治理,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44平方公里,完成坡耕地改造16.7万亩;林业、国土、农业、发改、环保等部门实施的相关生态工程及社会力量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807平方公里,圆满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以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为契机,以提高水土保持监督能力为保障,按照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要求,以法律为依据,全面梳理了水利部门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定权利和责任,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了对生产建设项目的过程监管工作。全区各级水利部门以全面落实生产建设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为核心,在严格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的基础上,加大了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狠抓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据统计,2011年至2015年,全区各级水行政主管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967份,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65亿元,对2071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五年累计对14413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15321次,查处案件257起,会同自治区人大及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对在建的铁路、水利、交通等建设项目分别开展了大型联合专项检查行动,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十二五”期间,全区水土保持规划体系不断完善,组织开展了《广西水土保持规划》、《广西水土保持“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广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规划(2013-2017年)》、《广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规划》、《广西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实施规划》、《广西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规划》等一批重点工程专项规划。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广西水土流失普查并公告;对桂西北、桂西南等水土流失重点区域进行了动态监测,完成全国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广西26个监测站点的建设工作并陆续采集数据,广西木棉麓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获水利部批准授牌。组织开展了广西水土保持生态效应指标体系与生态补偿标准、岩溶石漠化地区水土保持治理模式等一批课题研究,开展了广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分工作,组织研发了广西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使用。全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在百色市党校和贵港市党校开设了水土保持课程。所有这些工作,为科学、规范、高效地推进全区的水土保持事业奠定了基础。

       

  五年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的实践证明,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服务民生,是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关键所在。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明确要求“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广西生态优势明显,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是我区的宝贵财富和亮丽名片。然而,受特殊的自然条件限制,生态环境又较为脆弱,水土流失在全区广泛分布,石漠化现象严重,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全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05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1.3%,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是我区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当前,我区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不解决好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等生态难题,不处理好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就无法维系好广西的生态品牌和优势。因此,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全面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对我区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确保如期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去年10月4日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明确了全国各省(区、市)到2020年和2030年的水土保持目标任务,其中广西在“十三五”期间要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800平方公里。为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十三五”期间,我们要继续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扎实抓好水土流失预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制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管理制度,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对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和生态敏感区的生产建设活动从严控制。在重要江河源头区和重点水源地推动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

       

  二是扎实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两个建成”目标,以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出发点,结合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把治理水土流失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与培育发展高效现代特色农业相结合,与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继续以贫困地区、革命老区、重要水源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开展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坡耕地综合整治,通过重点项目带动,社会广泛发动,加强生态自我修复,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

       

  三是扎实抓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依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履行水土保持监管职责,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加快推进水土方案审批和验收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审批质量;以市县为重点,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快运用遥感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能。

       

  四是扎实抓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组织开展全区水土流失情况调查并向社会公告。进一步完善广西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改造及建设,开展常规数据采集;应用遥感与地面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开展动态监测,完善水土流失评价体系,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五是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市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协调配合。推动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开展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建立区域水土保持评价体系,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社会办水保的支持和鼓励办法,吸引民营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建立多元化水土流失治理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