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组织开展2018年度防空警报试鸣暨人员疏散隐蔽演练活动

18.09.2018  05: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18日统一组织全区防空警报试鸣活动。为此,南宁市定于9月18日上午10时至12时在南宁市区(含7城区)、市辖5县县城组织开展2018年度防空警报试鸣暨人员疏散隐蔽演练活动,其中警报试鸣时间为10时30分至10时45分,共15分钟。

  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和组织人员疏散隐蔽演练活动,一是检验本区域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程度。通过试鸣,能够实际检验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鸣放效果,从而进一步完善防空警报系统的建设。二是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在城市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能够起到警示市民群众居安思危,增强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的重要作用。同时,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还能使市民群众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的具体规定,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认知能力。当市民群众在战时防空或者平时防灾中听到警报信号后,能够及时正确地采取防护措施,有效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

  随着市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指挥长一声令下,南宁市区和市辖县城的防空警报器同时鸣响。在防空警报鸣响的同时,各县、区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组织本县、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和学生进行防空疏散隐蔽演练。

  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1)预先警报:在可能遭受空袭威胁时鸣响,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2)空袭警报:在将要或已经遭受空袭时鸣响,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3)解除警报:在一轮空袭已经结束并且短时间内不会遭受下一轮空袭的情况下鸣响,连续长鸣3分钟。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