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风险 增效益 广西严管财政库款
24.02.2016 18:16
本文来源: 财政厅
针对当前严峻的收支形势,近日,广西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6年财政库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库〔2016〕12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财政部加强库款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的各项要求,牢牢把握“增效益”和“防风险”两个重点任务,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全区财政库款管理工作。
一、强化国库库款管理机制。
一是改进库款调度管理。合理安排调度资金拨付时间,形成相对稳定的工作机制。对预算执行进度快的市、县将适当加快资金调度,促进稳增长、保民生各项政策更好更快落实。二是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其查找原因改进工作,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三是加快存量债务置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完成置换,不得将置换债券资金长期滞留国库。四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于财政专户中应当调入国库的结余结转等资金,要及时调入国库,禁止在财政专户中长期沉淀。对于已收回国库的存量资金,要尽快形成实际支出,防止“二次沉淀”。
二、健全库款月报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库款月报构成和报送要求。严格报送时间要求,提高库款数据的时效性。二是加强库款运行统计分析。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建立库款分析指标体系,及时发现情况、反映问题,发挥决策参考作用。三是强化库款月报工作管理。加强数据收集整理,严格数据审核校验,确保库款月报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三、加强库款风险管理
一是完善内控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基础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全面完善内控管理机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二是切实防范库款支付风险隐患。及时分析库款收支情况,防范潜在支付风险。加强库款收支管理,加快各项预算资金的收缴入库。根据资金性质的轻重缓急,做好库款使用规划,科学合理调度库款。三是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禁违规采取权责发生制方式虚列支出,及时清理以前年度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四是规范国库资金拨付管理。严禁违规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清理撤销的财政专户中的资金,要按规定并入其他财政专户分账核算或及时缴入国库。五是加强财政借垫款管理。加大清理力度,对于符合规定应当在预算中安排的款项,要及时安排预算并转列支出;对于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借垫款要限期收回。严格规范财政对外借款审批程序,加强财政对外借款日常管理,建立财政借垫款压缩与国库资金调度相衔接机制。 信息报送:国库处、国库支付局 编辑:卢清建本文来源: 财政厅
24.02.2016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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