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与司法为民融合共行

08.12.2014  23:57

  本报讯(记者 黄东荣 通讯员 文继全) 龙圩区法院以司法便民、为民、利民为主线,着力构建集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报“四位一体”的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微服务”,以阳光司法促进了司法公信力提高。今年1至11月,龙圩区法院实现了上诉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以及申诉率、信访率、发改率“三零”目标,连续十一个月在全市法院审判绩效评估中稳居总分第一。

  龙圩区法院官方微信开启了多个板块,涵盖立案、审判、执行等十余类子条目,群众只需动一动手指,法官就在“身边”。“让群众把龙圩区法院‘装进口袋’里,让阳光司法就在‘指尖’,拿起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和法院交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他们身边。”龙圩区法院院长伍子练说。

  去年12月,龙圩区法院内外网官方网站开通;今年3月,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开通;6月,三大平台阳光司法网开通;8月,手机短信报平台正式启用。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该院已构建起由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全覆盖的信息化司法公开便民服务平台,并快速驶入了网络信息化的司法“微时代”。今年,该院充分发挥微信平台便利性功能,与广西阳光司法网平台对接,让群众通过手机即可查询有关在线诉讼、审判执行、裁判文书等实时信息。 如今,在龙圩区法院查询大厅,案件相关申诉人可以通过法院查询平台,了解到案件的全部流程记录、已生效判决书和“老赖”名单等涉法涉讼信息。

  “综合信息平台的建立和开通,有助于案件执行的公正、公开,也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在执行工作中,执行措施、执行款项的收取发放,执行标的物保管、评估、拍卖、变卖的程序和结果等重点环节、重要事项,我们会实时短信告知当事人。”龙圩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案件每取得一步进展,执行局都通过短信等服务平台告知相关当事人,让他们实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

  网络是虚拟的,但背后的服务却是实实在在的。龙圩区法院坚持网上与网下两手抓,充分发挥与辖区乡镇及公安交警、工商、劳动仲裁等部门联动建立的诉前联调解中心(室)的作用,做到网上有反馈,网下有回应,群众有诉求,法官有服务,实现以服务保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可“触感”的司法公开和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据悉,为方便网友、群众及时监督并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龙圩区法院专门成立了“微服务”管理机构,制定专门制度,每天审查并及时更新司法公开的内容,妥善处理司法公开和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相关管理人员还负责对网友留言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及时反馈,深度沟通民意,切实为群众提供有“温度”的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