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阶梯电量计算"月改年" 用电大户伤不起

08.05.2015  18:54

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从7月1日起, 广西 居民阶梯电价计费周期将从“按月执行”改为“按年执行”,今年按照半年阶梯电量计算。抄表方式还是按目前的两月一抄。记者进行对比计算发现,正常用电家庭,实行按年执行将比按月执行电费支出更少一些,而对于用电较多的用户,按年执行比按月执行要掏更多钱。

总体上来说,居民阶梯电价计费周期按年度执行,有利于居民用户在一个年度自行调剂用电量,一定程度上缓解因季节差异导致不同月份用电量不同所带来的矛盾,保证居民充分使用第一、二档电量,降低电费支出,减轻居民生活负担。

怎么变? 从“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执行”

目前,广西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按照高峰月和非高峰月,分别设置三档用电量,均是按月计算。从7月1日抄见电量起,居民阶梯电价从“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执行”,各档阶梯电量从原来的按月用电量计算调整为按年用电量计算。即居民用户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后的用电量,开始实行阶梯加价。(一千瓦时=1度,为方便读者理解,文件中出现“千瓦时”均改为“度”)。

怎么算? 累计超2040度后按二档甚至三档算

对于常年固定使用一个电网账号用电、缴纳电费的市民来说,参照7月起的阶梯电量分档标准,不难计算出自家的用电量。一年中,当市民家里用电量累计达到2040度的时候,这一年剩下的时间,家中用电量的电价标准就要按照二档甚至三档的标准来计算。

年度指的是每年的1月至12月,2015年是从7月1日抄见电量算起,本年还剩下6个月,今年阶梯电量分档为:一档:用电量≤1020度(170×6);二档:1020度<用电量≤1620度(270×6);三档:用电量>1620度。

而对于当年新开户、或者房屋产权变更形成的新用户是否也是执行上述整年的阶梯电量分档标准呢?

具体来说,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新装业务时,按新装业务受理之日起的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年阶梯分档电量标准按照当年剩余的用电月份数进行折算,阶梯分档电量标准按年阶梯分档电量标准除以12,再乘以剩余用电月份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例如,市民李先生在某年6月份开户,该年还剩下7个月时间。那么李先生当年执行的阶梯电量分档标准如下:一档:用电量≤1190度(170×7);二档:1190度<用电量≤1890度(270×7);三档:用电量>1890度。

另外,用户因房屋产权等原因发生用电变更时(包括过户、改类、迁移、销户等),用户要及时到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结清电费后,变更申请才正式生效。原用户根据当年实际用电月份,对当年已发生的电费进行清算,用电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算,新用户按照当年还剩余的用电月份数,重新设置当年分档电量标准。房屋产权变更等原因形成的新用户,其当年执行的阶梯电量分档标准设置与上述新开户的李先生计算 方法 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