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办普通高中严禁招收借读生和择校生

28.06.2017  16:55

新华社西安6月28日电(记者 付瑞霞)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今年陕西省公办普通高中将不得超计划、违规跨市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和择校生。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情况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在陕西省初中学校参加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随迁子女和军人子女,享受报考省内普通高中的同等权利。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录取。军人子女升入普通高中按照国家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规定执行。

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人数要严格控制,招生条件和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对于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优秀的初中毕业生可保送,保送生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保送学生信息必须在所在初中学校公示。各普通高中均不得提前自行组织招生。

【 编辑:覃鸿图  作者:付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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