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贯彻清洁条例落实任务清单

07.12.2016  10:05
  隆安县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作为推动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做到“三结合、三集中、三进入、六个一”。

  宣传贯彻《条例》与换届选举工作相结合、与精准扶贫攻坚工作相结合、与普法教育工作相结合。

  集中开展专题学习、集中开展宣讲培训、集中开展有奖知识竞赛,使广大干部群众熟悉掌握《条例》的内容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和全面贯彻实施。

  进农家,提高群众知晓率,依托全县推行的“10863”捆绑式干部结对帮扶模式,利用6384名县乡干部走村入户精准帮扶1.8万户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为契机,向村屯群众发放宣传折页、海报,将《条例》内容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农民群众对《条例》知晓率达95%以上;进公共场所,扩大社会影响力,通过社会宣传、媒体宣传、节庆宣传、舞台宣传等形式,将《条例》的宣传寓教于乐;进校园,由县教育局牵头,各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随手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通过主题班(队)会、志愿服务、环保小卫士评选等形式,让广大学生成为《条例》的宣传员、倡导者和执行者。

  一户一张宣传单、一村一处宣传栏、一集镇一台流动宣传车、气象大喇叭一日一播放、县属媒体开辟一处宣传专栏、开展一次全县性有奖知识问答,形成人人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