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四男子拦路收“买路钱” 涉嫌敲诈勒索被刑拘
图为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警方刑拘。隆安县公安局供图
南宁新闻网讯(通讯员苏潘萍 记者韦仲达)“要想从这过,留下买路钱。”这句经常在武侠电影里熟悉的场景,却在隆安县真实上演了。5月27日记者从隆安县公安局获悉,近日,隆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杨湾派出所破获发生在南圩镇联造村路段附近的系列敲诈勒索案,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追逃工作仍在继续进行。
今年以来,隆安县城厢镇居民梁某在运输木头途径南圩镇联造村路段时,先后3次被当地村民敲诈勒索“过路费”共计7.5万元,梁某于5月9日向杨湾派出所报案。为消除恶劣影响,挽回群众的损失隆安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全力开展侦查。
经查,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均为南圩镇联造村村民。嫌疑人看见梁某等人承包山林砍伐木头赚钱后,心生歹念,于是以受害人运输木头的车辆压坏路面或者收取“过路费”为由,敲诈受害人索要钱财。开始,受害人梁某等人抱着破财消灾的心理不敢得罪嫌疑人,却没成想犯罪分子的气焰越发嚣张,一次次的向他们索要钱财,最终梁某等人选择了报警。
警方查明,2016年2月20日,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人向梁某敲诈2.5万元;3月8日,该村潘某等4人又以拦路敲诈的方法向梁某索要4万元;3月21日,该村曹某等人以梁某运输木头的车辆压坏路面为由,敲诈梁某7万元,梁某被迫给曹某某等人1万元,并写下6万元的欠条。此案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
5月19日凌晨,隆安县公安局局经周密部署,组织近百名警力到南圩镇联造村对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抓获潘某等犯罪嫌疑人4名;已经外逃的嫌疑人陆某、曹某在统一抓捕行动的震慑下,也分别于当日和次日到公安机关自首,曹某还主动退赔了敲诈所得的1万元。
目前,该局已依法对涉嫌敲诈勒索的潘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陆某、曹某因病被取保候审,追逃、追赃等工作仍在进一步开展中。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