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警方给家庭困难缓刑犯送温暖 帮助其重新做人

03.05.2016  17:47

  

那桐派出所民警在卢某家了解其家庭情况,鼓励他改邪归正开始新生活。隆安县公安局供图

      南宁新闻网讯(通讯员苏潘萍 记者韦仲达)“感谢你们的帮助,我以前抱着法不责疾的侥幸心理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经过你们公安民警的教育和帮助,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干犯法的事了。”近日,卢某感动地握着隆安县公安局那桐派出所民警的手,激动地表示要用双手撑起自己的家。

  卢某是隆安县那桐镇人,因在那桐街上设点容留妇女卖淫,经多次打击仍不悔改,于2016年2月卢某因容留妇女卖淫被隆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因其妻子也是残疾人,家里还有两个年幼的小孩,生活十分困难。为体现公安机关人性化执法,进一步构建警民和谐关系,针对卢某家的困难情况,4月29日下午,那桐派出所所长邓玉山率办案民警专门到卢某家中进行走访慰问。邓玉山详细询问了卢某及其家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鼓励其要增强信心,勇于挑战困难,乐观面对生活。

  派出所民警给卢某送上了大米等生活必须品,并表示将力所能及的帮助他解决家庭生活困难及申请扶贫补助等问题。通过那桐派出所民警的热情帮助与教育,卢某当即承诺将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