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20个贫困村告别无“集体经济收入”历史

23.09.2016  11:02
  近日,邕宁区规划实施《2016年推动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解决20个2016年脱贫摘帽贫困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难题。邕宁区将整合财政资金,为每个贫困村投资20万元,年底分红比例不低于入股资金的8%,彻底消除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现象。

  “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是贫困村脱贫摘帽“十一有一低于”脱贫指标之一。自上世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邕宁区大多数贫困村已没有集体土地,村“集体经济收入”为零,直接影响贫困村脱贫。针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难、发展能力弱的短板,邕宁区整合财政资金,按照每村投资20万元的标准,为20个2016年脱贫摘帽贫困村筹集400万元资金,并将资金交由该城区成立的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三家国有平台运营,年底按8%返红。3年期满后,20万元本金由平台公司返还各村,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此外,邕宁区还鼓励有集体土地资源、临街铺面等条件的贫困村通过流转、出租等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