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16.05.2016  14:13

 

桂开办发〔2016〕67号 

关于开展2016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扶贫办:

  2016年我区继续推进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应补尽补政策。为让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培训补助政策,提高政策受益覆盖面,确保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经研究,定于2016年5月在全区开展2016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目的和意义

  从2014年开始,我区创新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方式,在每年5月开展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有效提高了补助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政策知晓率和政策覆盖面大幅度提高,推动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继续开展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让建档立卡群众充分知晓扶贫培训补助政策,踊跃参加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是贯彻落实“教育扶智帮助一批”、“转移就业扶持一批”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时间、内容、形式与要求

  (一)活动时间。5月。

  (二)活动内容。宣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职业学历教育(含扶贫巾帼励志班)、“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短期技能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扶贫培训补助政策,明确培训类型、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请流程和补助发放形式。

  (三)活动形式。自治区扶贫办将扶贫培训补助政策在广西扶贫信息网宣传;编写扶贫培训补助政策短信通过新华掌媒·扶贫快报发送;编印宣传册,设计宣传版报样板,发放到各市、县(市、区,以下统称县)扶贫办到校进村宣传;编印扶贫培训政策宣传单,由县发放到贫困学生和贫困家庭;各市、县扶贫办根据实际情况加印或自行编印宣传资料(见附件1)。

  自治区扶贫办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各县扶贫办要主动联合教育部门,查找出初中、高中毕业生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发挥学校主体宣传作用,开展“四个一”活动:召开一场扶贫政策宣讲会,重点讲解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发放一张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宣传单,让贫困学生了解补助内容,申请补助时间和流程,提高防骗意识;每所中学张贴一张扶贫政策宣传板报,扩大宣传面;开展一次扶贫培训补助申请演练,帮助学生熟悉网上申请。同时,还可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形式加强宣传。

  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有针对性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

  (四)活动要求及经费。设区市扶贫办负责市直属中学、职业学校和本科院校的宣传,张贴宣传板报。各县扶贫办宣传活动覆盖辖区内每一所初中、高中、职业学校、贫困村,做到校有宣传版报、宣传单、宣传讲座、补助申请演练,村有宣传资料。各市、县扶贫办根据版报样板,在增加咨询联系信息后自行印制,印制费用及其他宣传产生的费用从各县工作经费中列支。

  三、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级扶贫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教育部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委干部、帮扶责任人的力量,形成宣传合力,大力推动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宣传;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多渠道多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加强检查,督促落实,提升宣传活动效率。各设区市扶贫办要加强对所辖县扶贫办开展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的检查指导工作,督促所辖县扶贫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活动要求,鼓励创新宣传方式,发挥宣传月活动的应有作用,提高扶贫培训政策知晓率。自治区扶贫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三)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建立宣传长效机制。各级扶贫办要不断完善宣传措施,提高宣传效果,逐步建立扶贫培训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对“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的总结,收集宣传月活动影像图片文字资料存档备查,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月底前将书面总结、宣传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自治区扶贫办培训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资料

2016年 市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