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9月广告发布实现“零违法”

18.10.2016  22:03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李占平 记者   顾艳伟) 国家工商总局10月初公布的全国广告监测数据,今年9月,共监测广西壮族自治区从各级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15.2万多条次,违法广告条次为0,首创广西全区媒体违法广告“”的纪录。

说明我们的监管措施确实有效并发挥了作用。”广西工商局广告处处长何春雷说,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后,由于部分广告从业人员对新的广告监测标准没有及时学习领会,致使广西违法广告自当年12月开始有所反弹。国家工商总局也两次向广西通报了广告监测结果。广西工商局为此针先后三次召开区、市工商局广告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对违法广告整治重点、难点,研究制定措施方案。

据介绍,广西工商局分别约谈了相关媒体负责人,并指令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工商局对国家工商总局通报的违法广告逐一审查,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和广告主进行了严厉处罚。广西区工商局广告处还组织执法人员分别到广西电视台、《南方科技报》《广西老年报》《医药星期三》等区直媒体,对媒体广告从业人员进行法律专题讲座,指导广告从业人员甄别虚假违法广告。

在加强广告发布源头管理的同时,广西工商系统在全区集中开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先后开展“清朗”专项行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违背社会风尚和不良影响广告专项行动,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一年来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822件,罚没款814.1万元,有效遏制了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势头。

据悉,广西区工商局还先后组织多次组织新《广告法》以及广告监测大数据运用及分析的培训学习,有效地普及和宣传了新《广告法》,也进一步降低了虚假广告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