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露圩镇纪委积极稳妥解决一起农村“三资”管理问题 

08.05.2015  16:01

  针对群众反映的露圩镇村委平旺村2014年存在道路硬化账目不清、资金使用情况不明的问题,露圩镇纪委高度重视,对所反映问题及时深入开展调查,针对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公开商议方式,妥善解决了该村存在的“三资”管理问题。

   及时介入,查明情况。 2014年,露圩镇周黎村委平旺村通过财政扶持、村民自筹资金方式筹集 32万元完成村级道路硬化1000米,给村民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但在建设过程中,该村部分村民对公示项目收支不平衡、用工费用标准过高等问题了提出质疑并反映到了镇党委。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此,露圩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由镇纪委介入,派出专人负责审查、核实平旺村道路硬化的资金使用情况,查明事实,确保公正处置。

   透明公开,集体商议。 2015年4月16日晚,由镇纪委书记牵头带领镇工作组在平旺村小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透明公开、集体商议的方式就村民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及时说明和澄清。由村务理财小组向到会村民代表公开项目建设情况、收支情况、用工费用标准及工人出勤人次、天数,使村民对资金使用情况清晰掌握。并请村民代表就项目建设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疑,村务理财小组进行解释说明,出示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面对面“对簿公堂”的方式,使问题越说越明,最终得以妥善解决。

   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针对平旺村在村级“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镇纪委就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出要求:一是定期开展账务清查。由本村村民理财小组在每年的岁末年初实行对村集体账务进行清查并将清查情况以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的方式及时向公众公开,接受村民监督;二是建立监管机制。由本村村民代表商议制定村级账务支出制度,确定费用支出的范围、标准和要求,确保集体资金合理规范管理使用,切实做到按制度管人、按制度理财;三是强化村民“主人翁”参与意识,积极引导村民通过村民自治的权利依章依规实行对资金、资产、资源等村务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做到“村的事”就是“我的事”,让每一分钱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的发挥每一分钱的功效,解决村民最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