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取消税收管理员管户制

04.08.2015  13:06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杨玲  通讯员 邓有侃)8月2日,记者从青秀区国税局了解到,从8月起,该局取消税收管理员管户制,税收管理员职责由“固定管户、各事统管”向“专业分工、分类管事”转变。凡由纳税人发起的各类涉税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受理或办理,实行“厅进厅出”。

  据了解,根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的要求,结合推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与《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推行涉税审批前移和权限下放,今年8月1日起,纳税人办税不用再找固定的“税收管理员”,可直接到办税营业厅办理。

  目前,申请涉税事项主要分为即时办结事项和限时办结事项。纳税人在全市各个国税办税服务厅可即时办结事项均能实现全城通办,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对于限时办结事项,国税部门实行“大厅受理大厅出件”,即“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具体事项包括:注销登记、非正常户处理;增值税发票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重大涉税情况报告;延期申报纳税;退(抵)税办理;部分税收优惠手续办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部分进出口涉税证明开具、补办;证明核销;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