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法院院长半日审理两案

12.08.2016  06:45
  近日,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中材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了两起案件,其中一案当庭调解结案。

  庭审前,林中材院长和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准备,作为主办人的林中材院长更是提前一周阅卷并撰写庭审提纲,为庭审进程作了良好铺垫。庭审中,通过法庭调查,合议庭对该案件发生过程、细节问题和原被告双方存在的分歧及疑点问题进行详细审查,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其中一案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法律关系认定产生较大争议,且各自提供的证据证明力较为模糊,林中材院长及时为双方厘清了争议的法律关系,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在法庭调解阶段,林中材院长协同合议庭成员释法析理,从判例和情理的角度为各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终促成一案的调解。另一案因被告缺席参加诉讼,将择日宣判。

  去年同期,林院长就曾多次提出:院长审案是一种常态,是法官职能的一种回归,随着“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在司法改革中被突出强调,今后,院长、副院长、审委会专委亲历审理案件将慢慢变成一种“常态”,这是落实司法改革精神,实现法院优质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的必然要求。

  自去年以来,该院坚持把“院长带头办案”的理念常态化,有效落实院领导履行审判职责、亲自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头提高法官办案能力,并作为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 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发挥了积极有效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