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面包车偷三只狗 两人被判刑十个月

12.12.2016  03:38

广西新闻网 平果12月11日讯(通讯员 黄亮)两名吸毒人员为了筹集毒资,租赁面包车盗窃他人养的土狗牟利。近日,平果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黄某茂、陆某杰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6年3月26日5时许,黄某茂、陆某杰两人驾驶租赁来的面包车来到平果县城东幼儿园附近,将绑在树下的一只黄色土狗盗走。8时许,两人又驾车到平果县马头镇达岭小学附近,将栓在平房门前的一只黄色土狗盗走。20时许,两人再次驾车到平果县一厂房宿舍区,将一只黄色土狗盗走。次日,陆某杰将三只土狗拿到市场出卖,获得赃款300元。

被告人黄某茂、陆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 编辑:廖志荣  作者:黄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