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县级公立医院41项医药价格调高

25.08.2015  12:05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王煜霞    实习生王晓宇)记者日前从自治区物价部门获悉,经多部门研究决定,继续对全区县级公立医院的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进行改革,将对全区县级公立医院58项医药价格进行调整,其中调减的有17项,调高的有41项。

  调高的项目具体为:

  10项诊查项目。其中,门诊诊查费: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家分别由1、2、3、8元/人次提高到3、5、10、30元/人次;急诊诊查费: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分别由2、3、4元/人次提高到5、10、15元/人次;门急诊留观诊查费:12小时及以内、12小时以上分别由4、8元/日提高到15、30元/日;住院诊查费由3元/日提高到15元/日。

  20项护理项目。其中,重症监护由4.5元/小时提高到8.6元/小时;特殊疾病护理由19元/日提高到36元/日;新生儿护理由4.3元/日提高到8.2元/日;吸痰护理由1.8元/次提高到3.4元/次。

  5项手术项目,包括椎管内麻醉、浅表肿物切除术、扁桃体切除术、阑尾切除术、脓肿切开引流术等提高后的价格分别为每两小时257元、每个肿物108元、351元/次、621元/次、63元/次。同时,单胎顺产接生、多胎接生两项妇产类项目价格也均提高了50%,提高后的价格分别为351元/次、783元/次。

  普通针刺、灸法、颈椎病推拿治疗、肩周炎推拿治疗等中医类项目以100%的幅度提高,其中肩周炎推拿治疗、颈椎病推拿治疗均由20元/次涨至40元/次。此外,各类病房的床位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提高30%。

  调减的项目方面,17项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将降低5%。

编辑:梁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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