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院出台26项措施破解执行难

09.11.2016  20: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执行工作会议精神,精心部署第二个执行月活动,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开展,市中院研究制定《第二个执行月活动实施意见》,出台26项措施指导推动两级法院开展执行工作。

  这26项措施主要包括三个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和物质保障,从内部入手强化执行保障,规范执行行为,杜绝消极执行。主要措施有加强人员保障,确保各院按不少于全体干警现有编制总数 15%的比例配备执行人员;全市法院组建一百个执行团队,破解一百件以上重点案件;成立执行法警中队,派驻执行局开展执行工作;建立执行工作进度张榜公布制度,公布“执行月”活动任务完成情况。中院每周通报一次全市法院完成“执行月”任务情况;市中院挂网督办一批消极执行案件;建立约谈机制,对发生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等现象的法院,中院约谈该院院长和执行局局长等。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全市两级法院将开展“秋冬会战”执行行动;加大打击拒执罪力度;强化拘留罚款力度;深化推动信用惩戒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 单”;大力推动网上拍卖等等。

  三是加强执行宣传。重点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关于解决执行难的文件精神,既要宣传好“执行得了 ”,也要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解释好“执行不能”,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