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确保完成年度绩效考评任务

10.09.2015  10:31

  为扎实有效做好2015年度“北部湾开放开发”绩效考评迎考工作,加快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确保南宁市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015年9月2日,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市北部湾办)副主任黄汉锋主持召开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协调会。市财政局、邕宁区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相关领导及获得2015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13个项目的业主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项目业主分别汇报了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黄汉锋传达了自治区对南宁市专项资金项目的考核标准,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增强责任意识。各相关责任单位、项目业主要充分熟悉自身所承担的绩效考评任务,坚持以目标任务为导向,增强责任意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使用进度,高标准完成好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认清基本形势,增强大局意识。截至2015年8月底,南宁市完成年度投资、专项资金拨付两项考评指标均比较滞后,形势严峻。为此,各责任单位和项目业主一定要主动担当,坚决克服等待、观望和依赖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采取非常措施推进项目建设:在建项目要想方设法、尽可能多的完成投资额度,以弥补项目建设滞后和未能开工建设项目的短板;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千方百计实现开工,增加工程机械的投放,加快投资和工程建设进度;符合资金拨付条件的项目,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支持项目建设。

  三是加快资金拨付,增强法纪意识。严格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对采取投资补助方式支持的,自治区财政厅以拨款补助方式下达并列入市级财政支出;项目所在市财政要按照自治区确定的项目、金额和项目进度,及时拨付给项目单位。对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支持的,自治区财政厅将资金拨付给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投资公司。我市2015年度拟考评项目全部属于以上两类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请各项目业主按财政系统的实拨程序(申请条件:实质性开工建设,形成实际项目投资进度),及时请领专项资金。同时,请各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每月报送项目月报表时,如实填报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四是加强台帐管理,增强规范意识。要坚持把月报年度累计完成投资情况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一致起来,与项目业主提供的项目累计完成投资构成一致起来,防止“两张皮”,互相不能印证的问题发生。专项资金拨付情况,既要能够提供财政部门和建设单位出具的资金拨付清单,还要能够提供银行转帐凭证。

  据了解,2015年自治区考核南宁市的目标要求是项目总投资完成77200万元,专项资金拨付完成17647万元的70%,即12353万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