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台“论剑”展风采 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举行

20.07.2015  17:39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朱新韬 通讯员刘莹)车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路边,锁好大锁后,把钥匙插进车头锁打开车垫拿包,离开的时候却忘记拿走钥匙。20分钟后,被高某发现,其在现场等了15分钟后,见无人来取车,逐把车主的电动自行车骑到离附近20米的小区停放。高某的这一行为是属于盗窃还是代车主保管电动自行车?7月18日,在我区举办的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手选拔赛上,围绕这个辩题控方和辩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论辩精彩纷呈,赢得台下观众阵阵掌声。

  “高某为了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将他人电动自行车骑走停放至小区隐藏,高某的行为是属于盗窃行为,所以高某犯有盗窃罪。”辩题一公布,控方通过开场陈词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然而,还没等控方人员坐下,辩方则犀利回击“我们请控方人员注意,当你们在拿起法律武器斩妖魔的同时,也不要误伤了好人,高某在原地等了15分钟,见无人来取车,所以才将车主的电动自行车骑至小区代为保管,该案件在法律上应属于无因管理的范畴,所以高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是助人为乐的行为。”论辩赛刚一开始,便精彩呈现,调动起了台下观众极大的兴趣。

论辩赛上,双方队员展开激烈论辩。朱新韬 摄

  “我方请问辩方,高某把他人电动自行车骑走有没有在停放点给车主留下电话或告知提醒?当他把电动自行车骑到小区时,有没有给小区保安讲明这辆电动自行车是暂时替人保管……”在自由辩论环节,控方连珠炮式的发问,让辩方也不甘示弱,“高某只是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了小区,并没事实际控制和占为己有,还有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助人为乐一定要告知和通知对方,你方怎么能说高某是盗窃,怎么就不能认为高某是做好事,把车主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小区更安全的地方呢?。

  围绕高某是犯盗窃罪还是无罪,控便双方展开唇枪舌剑的辩论,控方在精彩论证支持本方论点的同时,洞察对方论辩中的破绽并给予反驳。同样,辩方也在博采广引论证论据支持本方观点的同时,挑出对方论辩的漏洞给予回击,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并通过总结陈词环节充分发挥了逻辑的力量和语言的风采。

  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介绍,通过举办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手选拔赛,是进一步提升律师业务水平,深化岗位练兵,锻炼律师综合素质的有力举措。通过律师担任控辩两方角色,围绕社会热点问题案例进行辩论,可以引发大家对现代社会现象的深刻思考,从辩论中拓宽视野,增长知识,受到教育,受到启发,从而在全区律师业营造互相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增强广西律师的竞争力和发展力。

  参加选拔赛的12支参赛队伍48名选手分为控辩双方分别围绕6个生活中真实发生的刑事案例辩题,紧扣法律和道德两条主线,旁征博引,时而和风细雨,时而面红耳赤;时而妙语如珠,时而诙谐幽默;时而慷慨激昂,时而气吞山河。辩手们将各自观点用法律、道德、实例、故事佐证,精彩纷呈。经过六场精彩激烈的唇枪舌战,最后,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一队荣摘桂冠,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二队获得二等奖,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联队、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队获得三等奖。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赵法杏、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庞麟霁、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沈钰琦荣获最佳辩手奖,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唐月勇、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张君、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赵荣容、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黄露仪荣获最佳风采奖。

编辑:韦仲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