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狠抓城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助力自治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成效好

23.08.2017  22:42

金城江城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3117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1家、食品小作坊51家、食品销售1467家、食品餐饮1578家。去年9月以来,我区结合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之契机,以城区为突破口,着力开展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环节三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城区241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得到了整改规范,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6家、食品小作坊31家、食品销售1147家、食品餐饮1217家,受益群众覆盖27万多人,有效推动了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主要做法:

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一是 机构健全到位。 成立城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整治办公室,抽调乡镇所执法人员为整治办公室成员,缓解整治力量不足难题。 二是排查摸底到位。 摸清城区食品从业人员、食品种类、生产经营环境、卫生条件、产品销售等情况,建立台帐,彻底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为实施科学整治打下基础。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 实行“网格化”整治工作制度,将城区划分为4个责任区,按照包点、包线、包片的办法,成立4个整治小组,根据排查结果,逐家逐户开展拉网式整治,确保整治工作不留盲点。

注重“攻心”,引导共治。 一是扫清意识障碍。 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强调“抓整治就是抓民生”,消除执法人员畏难情绪。同时,逐户上门做好思想动员,阐明“整改是业主的义务”,详细分析整治后给经营上带来的利处,打消业主犹豫心理。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 对业主进行全方位轮训,解读法律法规,传授管理技能,分析违法案例,提升业主法律、责任意识、操作水准,推动整治工作合法、有序开展,先后组织集中培训共27期8458人次。 三是引导公众参与。 制作通俗易懂的标语、画册、提示、展板等方式,普及群众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参与整治,构建了社会共治局面。共张贴标语4万余张、画册3万余张、温馨提示牌5万余张,设立展板572块,发放宣传资料29万余份、一封信7万余封。

严格标准,规范整改。 一是食品生产企业。 按照“五规范”(即生产工艺流程和车间布局规范、生产操作规程规范、生产操作人员工作服装管理规范、企业实验室建设和运行规范、建立和运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进行整改。 二是食品小作坊。 按照“七规范”(即食品加工场所符合规范、生产设备设施符合规范、原辅料进货符合规范、加工过程符合规范、从业人员符合规范、质量管理制度符合规范、食品标识及销售符合规范)进行整治。 三是食品销售单位。 按照 “五统一”(即统一定点销售、统一设计车辆、统一“三防”设施、统一信息公示、统一着装销售)进行整治。 四是 餐饮服务单位。 按照“五统一”“六个化”(即统一公示证照制度、统一进货台账管理、统一明厨亮灶、统一标识管理、统一脸谱出门和经营合法化、布局合理化、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环境整洁化、三防有效化)进行整治。目前,城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规范达2411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6家(整治前为4家)、食品小作坊31家(整治前为12家)、食品销售1147家(整治前为591家)、食品餐饮1217家(整治前为627家)。

创建示范,以点带面。创建一批示范店,并不定期组织业主集中学习观摩,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业主的法律意识、质量理念,促进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例如:阿霏豆芽坊、阿红姐香草粽店自筹资金进行改造后,以整洁、绿色、安全的全新姿态亮相,相比整治前,生意空前红火,其中阿霏豆芽坊与一些大型超市签订了长期供货订单,附近学校和农贸市场也纷纷下单;阿红姐香草粽店生产的粽子销量由整治前的每天5百多个增加到整治后的9千多个。在示范点的正能量效应下,经营业主们由原来的观望态度转变为积极配合,甚至到我局主动寻求帮助,希望提升工艺和操作水准。目前,我区已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点350家,示范带动其他经营单位升级改造和提质增效共2000多家,食品行业带动就业人口由整治前的5千多人增加到整治后的1万多人,积极推动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创新投入,降低成本。积极探索经费投入新模式,尽量少花财政资金,动员业主积极投入改造资金,实现了“既减轻财政压力,又保障有钱改造”的“双赢”效果。 一是引导“业主出大头”。 利用走访巡查、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加强思想动员工作,积极引导业主自筹资金投入设施改造。目前,全区已有241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筹资金完成升级改造工作,累计投入资金达3600多万元。 二是采用“政府补漏洞”。 在本级财政支出整体趋紧情况下,通过追加财政预算方式,累计投入食品“三小”整治经费23万元,主要用于制作宣传广告牌(栏)、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及经营店面上墙制度、台帐记录本等。

健全机制,长效治理。 一是 建立日常监管机制。 建立日常监管工作档案,落实区域监管、目录管理、公开承诺、开歇业报告等日常监管制度机制,实行痕迹化监管。 二是 建立示范引领机制。 选定基础好、条件优、趋于规范的单位作为试点,树立典型标杆,以点带面、示范推动,辐射全境。目前全区已打造各类示范点350家。 三是 建立监督抽查机制。 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保证抽查频次,抓好监督抽检后处置工作。整治以来,开展食品行业监督抽检共97批次。 四是 建立案件 震慑机制。 对拒不整改,我行我素,对抗执法的非法经营户予以严厉打击。整治中共查处违法经营行为59起,震慑作用明显,有效推动了三大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是建立巡回检查机制。 拒绝“一阵风”式整治,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发现停业整顿期间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从重处罚。同时,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引导社会监督,共受理违法举报143起,有效防止“死灰复燃”现象发生。(金城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陆志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