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到广西调研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

11.07.2016  10:17

              7月4至7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率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专题调研组到广西调研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自治区人大委员会党组书记危朝安、副主任刘新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黄日波分别进行会见,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韦波等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在桂期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专题调研组分别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副主任刘新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黄日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并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了解等方法,先后深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南宁市、钦州市部分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等地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和调研。与自治区编办、发展改革、财政、法制办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办成员单位,部分市县政府分管领导、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和食品、药品企业负责人代表进行座谈,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各级代表畅所欲言,既肯定了食药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又对进一步加快推进改革步伐,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充满期待。
              调研期间,滕佳材充分肯定了广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所取得的成果。他指出作为西部经济发展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位推动和大力支持下,通过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构建了行政管理、稽查执法、技术支撑、基层监管、综合协调等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网络,保持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系统性、专业性和独立性,确保了基层监管有岗、有人、有责、有手段,较好地履行了日常检查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体制改革的效果正充分显现。


 
  (国务院调研组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调研)


              滕佳材强调,广西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改革工作思路和方向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要求。今后,要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 “党政同责” 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进一步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继续强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守住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守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