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十二督查组对南宁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06.09.2017  02:52

        8月31日至9月1日,按照国务院食安委《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十二督查组副组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特食注册司稽查专员张晋京率领相关工作人员对南宁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以落实党政同责要求、保障十九大、发挥食安委作用、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严防严管严控风险、保障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等情况为重点,以召开工作情况介绍会、访谈、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

        在8月31日的工作情况介绍会上,眭国华副市长代表南宁市政府向督查组汇报了近期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进展情况。随后,督查组查阅了南宁市落实基层监管和基础设施建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台账资料。8月31日至9月1日,督查组实地查看了南宁市皇氏乳业、广西大学碧湖苑食堂、东葛路华润万象超市及超市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并随机查看了甘家界牌柠檬鸭餐饮连锁东葛店。督查组对南宁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印象深刻,对南宁市市委、市政府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地方政府负总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方面做出的努力,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的肯定,其中特别对广西大学碧湖苑食堂、东葛路华润万象超市监管创新举措高度赞扬,要求在全区进行学习推广。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对我市有待解决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提出要求如下: 一是 基层食品安全保障基础工作还较为薄弱,个别地方食安办的统筹协调工作还有一定难度,基层监管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还有待加强。 二是 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和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仍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畜禽水产养殖企业的生产记录、兽药等投入品来源记录及无害化处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中不合格原料处置制度需要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还需进一步细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还需进一步严格。 三是 学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培训、原料进货查验登记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

          督查组提出,南宁市要在现有成绩上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是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全面落实; 二是 对于已经发现和梳理出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如种植养殖户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食品安全隐患,农兽药残留超标,粮食重金属污染和黄曲霉毒素超标等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排查整治; 三是 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校长负责制,在有计划、有步骤地提升学校食堂硬件水平的同时,当前要尤其重视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 四是 认真落实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好近期食品安全工作。针对即将召开的东盟博览会、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加强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十二督查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特食注册司调研员张沛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副处长王志刚参加督查;自治区食安办副主任、食药监局副局长李勇强、市政府副秘书长蒙文虎、市食药监管局局长、食安办主任黎君君陪同。